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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规定,阅读后

发布于 2022-09-03 18:20 阅读(

贵港市位于广西省东南部,因种植荷花而被称为鹤城,是一座充满活力的新兴河港城市。如果广告商想在贵港市做广告,需要注意的是找到当天广告小编在下面为您整理和管理规定的部分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条例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文字、图像、电子显示、形体等方式使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和载体的行为,包括:

(1) 利用建(构)筑物墙壁和顶部的广告设施发布广告;

(2) 利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灯杆、电线杆、车站标志、报摊、电话亭、阅读板、画廊、自动售货机、车库和棚屋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

(4) 通过车辆和船只等移动车辆或飞艇和气球等机载仪器以及空中移动设施发布广告。

本条例所称招牌设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组织在其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范围内设置招牌、灯箱或者字体符号,表示建筑物的名称、商号、商号或者名称的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地点刊登户外广告

(1)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控制区。;

(2)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交通岗哨设施、道路护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窗(墙)、路桥防撞墙和隔音窗(壁);

(3) 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不安全建筑物或场所;

(4) 在各种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和其他管道工程的保护范围内;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使用户外广告设施的地区;

(1) 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妨碍其正常使用的;

(2) 使用行道树、绿化隔离带、树篱等绿化设施,严重影响绿化景观的;

(3) (一)利用建筑物的屋顶、立面设置影响安全或者市容的户外广告的;

(4) (一)利用其他设施妨碍正常生产或者破坏城市面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以上是关于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看这里你应该有一些了解,如果你对其他有兴趣,不妨注意一下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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