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你知道多少
发布于 2022-09-20 12:03 阅读()
淮南位于安徽省北部,淮河岸边,素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多彩淮南”之称。有些朋友想去淮南市,但我不知道有什么规定,下面找一天知道广告小编会带你去看淮南市的户外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所、空间、交通工具等,以标志(识别)牌、灯箱、电子翻板、张贴板、窗帘横幅、气球模型、形体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单个表面积大于10平方米或边长大于4米的广告,或具有5个以上相同类型的连续广告,属于。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的;
(2) 使用建筑物(结构)的玻璃幕墙或屋顶轮廓线以外的空间等,损害视线或危及安全;
(3) 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控制区;
(4) 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建(构)筑物外观形象的;
(5) 法律、法规和户外广告设置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文件;
(3) 设置户外广告现状图和全景电脑设计图;
(5) 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经审查,符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法定条件的,应当发布大型户外广告。
第二十八条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作出批准决定;
(2) 不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
(3) 在审批过程中未履行通知申请人或任何利害关系方的法定义务;
(4) (一)拒绝接受、延期或者不予批准的,未依法说明理由的;
(6)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 (一)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户外广告组织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8)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以上是关于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想把淮南市的朋友们最好读一读这篇文章,感谢您的关注,找到当天知道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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