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信息请看这里!
发布于 2022-10-23 11:07 阅读()
了解户外广告的朋友应该知道,每个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方法都是不同的。一些用户想了解海门市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政策:海门,属于江苏省南通市,长江北岸,东北濒临黄海,南濒长江,下面找天知道的小编来介绍海门给你,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本办法第五条所指,是指城市建设、内容、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层空间、城市道路、各种场地和城市交通主干道之间的边缘设置(安装、悬挂、张贴、图纸、挂牌、护栏等)的各种形式、设施,以及其他用于展示、,以下促销广告设施:
(a) 建设,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外墙、顶层及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安装户外广告设施、平行墙安装户外广告设备、垂直墙安装户外宣传设施、附于建筑物立面的成套设施,并设置在户外广告设施的墙上;
(2) 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道路两侧的灯杆、电线杆、车站标志、报刊亭、电话亭、看板、画廊、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3) 地面户外广告设施:直接安装在地面上的各种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垂直户外广告设施、基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和大地板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大型高层设施和设施。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泊位,是指可用于建设固定式户外广告专用设施的土地(或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的空间位置。
(2) 拥有相应户外媒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 内容、时限、地点、形式和规格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店铺招聘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市容标准》、江苏省海门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
第十条广告设施(泊位)使用权转让方式和费用:
(1) 利用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共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泊位)设置户外广告的,可以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转让设施(泊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拍卖和招标等方式提前转让政府专用设施的使用权;
(2) 政府应通过拍卖或招标的方式转让非公共建(构)筑物的使用权,设立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费用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返还业主。
(3) 户外广告设施和泊位使用权转让费为预算外资金,应全额存入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那么,海门户外广告管理方法的部分内容,小编会在这里向您介绍,想了解更多关于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方法,欢迎关注天狮广告,相信您会有更多收获。
相关阅读
-
田小喵吖小红书...
¥552元自营
-
林达浪小红书...
¥552元自营
-
有妈妈育儿小红书...
¥552元自营
-
魔都小贝小红书...
¥552元自营
-
伍零又伍零小红书...
¥552元自营
-
鱼挽挽小红书...
¥552元自营
-
冰淇淋味面筋小红书...
¥552元自营
-
奶油小红书...
¥552元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