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告新闻 > 广告营销

解读新版户外广告注册管理规定的变化

发布于 2022-11-05 12:27 阅读(

随着新版《管理规定》的颁布,与旧版相比,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有哪些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

关于户外广告的工商登记范围,第25号令第5条第1款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发布前只应登记以下四类户外广告:(1)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发布的带有展示板的广告,电子显示设备、灯箱作为载体;

(2) 在车辆、漂浮物、升降工具、充气机和模型表面绘制、张贴和悬挂广告;

(3) 在地铁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车站、码头和机场航站楼内及其周围张贴广告;

(4)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除上述四类广告外的其他户外广告,不再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发布前进行登记,广告监管模式由预审模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模式。

第25条第5条第2款的管制也明确规定,除非当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本单位合法合法经营场所控制区的注册地址,设置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随机联系信息进行户外广告宣传,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自行设计的办法已改为发布后规定。

2、将纳入注册和考试范围,注册和考试方式明确为笔试

广告发布内容是广告监管的重点。至于落实广告监管职能,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将第7条中的25字列为注册项目,户外广告和第12条规定的户外广告工商注册审查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户外广告等小样本申请材料履行书面审查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和审批程序

25法令第九、十、十一条规定,户外广告登记册具体包括登记册、变更登记册和重新登记册等三类。

关于登记申请,25号令第4、8条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由单位或个人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登记申请应当通过运输车辆等移动载体发出,并向使用运输车辆和其他移动物体的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关于提交的申请材料,25号令第9条、第10条、第11条:申请发布登记应提交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户外广告单位与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营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颁发户外广告场所或设施使用权证书、户外广告样本等文件;

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户外广告登记证》原件及变更相关文件;

申请重新登记时,应当按照申请公布和登记的要求提交文件。

关于审批程序,第25号法令第12条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户外广告出版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现场或五天内通知申请人所有需要更正的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符合规定须经批准登记的,发给《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25号令还增加了户外广告监管的相关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相对人的义务。(1)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登记的项目发布户外广告;

(2) 第15条规定,户外广告应标有注册号;

(3) 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

二是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监管内容。(1) 第十四条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撤销《户外广告登记证》;

(2) 第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户外广告出版单位和有关当事人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义务;

(3) 第18条和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规定的未经授权发布户外广告、欺骗户外广告、未经授权更改注册项目、未标明所需注册号以及伪造、涂改、出租、出借、,以其他形式出售或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等具体违法行为处罚;

(4)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责任。

第25号令删除了原有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其中不符合户外广告监管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明确规定,并根据职能分工应由当地政府或相关行政部门制定。

以上是新版《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一些固定内容,我们必须了解户外广告登记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阅读

更多资源选择
软文发布平台
电话咨询:
软文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咨询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