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阅读后
发布于 2022-11-08 17:46 阅读()
贵港市位于广西省东南部,因种植荷花而得名,是一座充满活力的新河港城市。如果广告商想在贵港市做广告,需要注意什么,找一天广告小编在下面为您梳理和管理规章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条例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和载体,以文字、图像、电子展示、实物等方式使用的行为。包括:
(1) 利用墙上和建(构)筑物顶部的广告设施发布广告;
(2) 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两侧使用灯杆、电线杆、车站标志、报摊、电话亭、看板、画廊、自动售货机、车库和棚屋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
(4) 通过车辆、轮船等机动车辆或飞艇、气球等机载设备以及空中移动设施发布广告。
本条例所称设置招牌,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范围内,设置招牌、灯箱或者字体符号,代表名称、店铺名称、商品名称或者建筑物名称的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地点进行户外广告:
(1)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控制区。;
(2)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交通岗哨设施、路障、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窗(墙)、路桥防撞墙、隔音窗(壁);
(3) 可能危及建(构)筑物、设施安全的不安全建筑物或者场所;
(4) 在各种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和其他管道工程的保护范围内;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1) 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阻碍其正常使用的;
(2) 利用行道树、绿化隔离带、树篱等绿化设施,严重影响绿化景观;
(3) 利用建筑物的屋顶和立面设置影响安全或市容的户外广告;
(4) 利用其他设施阻碍正常生产或者破坏城市面貌、建筑物形象的;
以上是关于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标牌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请看这里您应该有一些了解,如果您对其他感兴趣,不妨关注一下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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