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想知道朋友们看看
发布于 2022-11-13 19:03 阅读()
桂林是中国西南、华南和中南地区最便捷的国际旅游综合交通枢纽,桂林素有“山水”之誉,是中国重点风景名城和园林城市。一些朋友对桂林的户外广告感兴趣。下面的小编会带你去看看桂林市。
第五条安装应遵循统一、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安全牢固、不妨碍外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原则。
(1) 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其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2) 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景观外观标准的规定,其设计风格、形状、高度、色调、数量、体积、形式、位置、朝向和材料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 它应真实、合法、健康并符合“的规定”。
(4) 广告用语应当规范、准确,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使用的字母、符号和计量单位应当符合的规定。
(6) 飞行物和充气物设置、绘制和张贴的广告必须保持平整、不扭曲、不变形、不下垂。
(7) 公共汽车等的使用不得影响车辆的原始照明和通风,也不得影响乘坐和驾驶的安全。
(8) 店面介绍的商品和服务要求美观大方,不得超过门槛或占用道路。
(9) 城市地区禁止横幅广告。经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其他活动中设置横穿街道的公益横幅。
(10) 门店内的招聘、租赁、转让、价格和服务内容通知只能在室内张贴,纸张应平整、书写规范,并及时更新或删除。户外张贴的所有信息广告、通知等必须张贴在统一的张贴板上。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涂鸦或张贴。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调查、调查、责令拆除污染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 使用或者影响使用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影响城市交通和消防安全;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或破坏绿化;
(3) 国家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区;
(4) 未经单位或者居民同意,妨碍生产或者影响照明、通风、透气等正常功能的;
(5) 在电力、天然气和通信线路的安全距离内。
(1)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3.户外广告设施的色彩效果图和地理位置图;
4、户外广告场所或固定装置的使用证明材料的使用;
5.涉及交通、公安、消防、市政、园林、环保、邮政、供电等相关部门的,由上述部门签字。
以上是关于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方法的部分介绍,想了解更多,不妨注意寻找天狮广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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