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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拆除户外广告牌的执法程序看看这个

发布于 2022-11-16 16:26 阅读(

城市管理部门为什么会拆除一些户外广告标识很简单,这种户外广告标识会对城市的整体建设产生不良影响,当然是要拆除的。你知道执法程序是什么吗

以青岛市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行政执法法》(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法”)、《一般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要强制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下列基本法律程序:

(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未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

2.行政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三、行政机关应当公告,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五)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且未撤销案件的;

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整改或者拆除。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七、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撤销的,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在对违章建筑的调查和处罚过程中,对于城市管理当局是否有执法权存在根本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行政执法法》规定,行政执法只能由法律规定,非法建筑的专业法律为《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决定,政府应当指示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迁等措施。

因此,大多数地区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认为他们不是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他们向法院申请执法。此外,一些地区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进行案例报告,然后在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事实上,地方政府赋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执法权和直接执法程序(也有少数地区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情况)。

尽管存在上述争议,但无论你持何种观点,城市管理部门强制拆迁(也包括“协助拆迁”和“共同拆迁”)的执法状况在各个地区都广泛存在,并在新闻中有所报道。因此,应消除或合理规避争议,并运用代理履行条款实现强制执行的授权。

以上是户外广告标志拆除的具体执法程序,现在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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