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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列出辽宁省户外宣传不得有下列虚假行

发布于 2022-11-19 13:52 阅读(

每个城市的内容都不太一样,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下面以辽宁省小广告为例,介绍一下辽宁省行政机关和辽宁省不得有以下虚假行为,以及商业登记,不明确的朋友要了解!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对广告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卫生、医药、外经贸、旅游、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在发布前进行监督管理。

(4) 伪造或者冒用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文号;

(5) 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作出不真实的承诺;

第十一条经营户外广告,申请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批准后方可经营。

如果组织者或参与者需要为大型文化、体育和公益活动以及各种交易会和订货会设置户外广告,组织者或参与者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些组织者或代理人;自行签发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登记。

在自有场所设置户外自我宣传广告,必须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广告经营者在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规划和场地使用协议,填写《河南省登记表》,经审批后,符合批准的内容、规格、地点和时间。

在非规划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的,还应提交当地城建、环保、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了解了辽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机构的介绍,对于没有辽宁户外广告不得有以下虚假行为,以及户外广告申请注册的操作我们也应该了解它!想知道更多,欢迎找到天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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