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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大措施加强农资广告监管本文看来可以澄清!

发布于 2022-11-25 08:59 阅读(

自广西开展“红盾保护农民行动”以来,种子、化肥、农药和其他农资的农资广告数量显著增加。虚假、非法、误导性的农资广告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也干扰了农资的正常秩序。

荔浦县工商局结合当前的防伪专项行动,为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农业资源。

一是加强对非法和假冒种子、化肥、农药等广告的打击。

重点查处下列农业物资:发放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宣传的农业物资;不具备生产经营农资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布农资广告;通过广告对农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和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发布含有不科学断言或功效保证的农业材料广告,或使用表明安全性的绝对断言;未经农药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农药广告。

二是加强对拥有大量农业资源的重点媒体的监控,增加案件曝光率。

选择农资广告量大、违法率高的媒体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对消费者进行预警。

同时,对监测和调查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坚决揭露利用广告宣传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的行为,维护农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荔浦县工商局已登记并调查了30起与农业有关的案件。

重视农资广告的举报和投诉,认真处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迅速应对和处理因农资虚假宣传引起的纠纷。

组织力量对农资产品交易场所和市场的农资进行重点监测和检查,发现种子、肥料和农药广告含有虚假的质量、性能、功效和安全陈述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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