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速度见速度知
发布于 2022-12-01 08:22 阅读()
漯河,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暖温带南缘。它具有温暖的过渡季风气候。这是一个生态宜居的城市。想成为漯河市的朋友,也可以通过这篇文章提前了解外面的漯河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包括:
(1) 在建筑物(公共、他人或自有)、场地、空间、道路等中以、、(卡片)、电子转盘装置、(棚)、海报和悬挂物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2) 在公共空间设置临时横幅、彩旗、彩虹门和其他设施。
(3) 通过交通工具设置和绘制的各种广告(包括水面上的各种漂浮物和飞行物)。
(4) 以其他形式在户外悬挂或张贴的广告。
(1) 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他人;
(2) 设施应使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材料,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 对于广告牌、霓虹灯标志等有照明设施的设施,应在夜间开启照明设施;
(5) 户外广告提供商应确保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城市公共绿地、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的使用;
(3) 妨碍人民生产生活,损害市容和建筑物外观,破坏自然环境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
(4) 放置在国家机关建设控制区、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和风景名胜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业主合法有效资格的证明;
(3) 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需提交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市政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证明);
(5) 涉及利害关系方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方认可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漯河市户外广告管理的部分介绍,相信您对它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感谢您关注寻找知天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