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广告收入到底在哪里?这些点让你看到了真相!
发布于 2022-12-04 16:50 阅读()
该社区成了一个糊涂账,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这郑州因为这件事也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在郑州市北部金杯路与银河路交汇处的金兰湾社区,大门的两侧尤为引人注目,一则广告在灯箱广告上循环播放。
进了门,在两部电梯之间的广播中,电梯门、电梯贴或挂……只有从大门到楼梯,记者看到了六部。
该社区的所有者梁女士表示,尽管他有时对如此多的广告感到厌恶,但他已经习惯了这些广告。
他说:"我们很少考虑广告收入的分配问题,而屋![3]管理公司也从来没有说要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分担。
梁女士认为社区应公布收益,以便所有者能够看到收益在哪里使用。
记者来到区物业管理处采访时,刚刚遇到一位续约者。
他告诉记者,他开的是一家小公司,主要在电梯门上做广告,一个电梯门一个广告,每个电梯合同价格300元一年。
据他了解,电梯内的广告空间要贵一些,一部电梯每年的合同费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这要看地区和等级的位置。
记者粗略计算,这个社区有12栋楼,大概有70多部电梯,一年只有电梯门和电梯内的广告,按最低价格计算大约可以收入9万元。
再加上显示器和灯箱广告,一年最低收入数万或更多。
社区物业管理处李经理告诉记者,这些广告中有一些是公益广告,收入很少,用于社区维护和维修,但没有公开。
记者对多个社区的调查发现,存在灯箱广告,这是社区中常见的现象,大多数社区广告是由物业公司出售给广告商的,收益很少向业主公布,业主也大多不知道这些收益在哪里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权益得不到维护,一方面,社区大多数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执法主体不明确。
主任程建颖表示,目前郑州市约有400个社区设有业主委员会,仅占十分之一。大多数社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因此个人业主很难维护其权益。
“现在社区中的大多数居民彼此不认识,个人信誉很难得到承认,很难组织业主大会,然后选举业主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只考虑物业服务是否到位,很少有人考虑收入问题。
“我们只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承诺承担监督责任。住宅区广告的执法权力不在房委会。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工商局还是其他部门。
“程建颖说:“我们收到投诉,我们只是去协调,但我们没有执行的权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杨红梅表示,如果业主通过诉讼来维护其合法权益,成本太高,因此政府应明确执法权力,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物业公司的相关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他说:"物业公司应学习这些规范做法,公开,透明,合理地使用这些收益,不要肆意侵犯业主的利益,否则最终会失去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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