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招牌设施基本规定,亳州市建(构)筑物墙面与顶部招牌规定
发布于 2022-12-09 03:09 阅读()
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位于华北平原南端,交通十分便利,也是中原战略要地。今天就找天识广告编辑来看看2014年州市广告牌设施的基本规定和2014年州市建筑墙面和上部广告牌规定,以及2014年州市的材料。
(1、标牌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事业单位具有合法权利(包括租赁)的经营、办公室或建筑物外部空间设置的符合法定登记名称的灯箱、字体符号或合法登记的建筑物(群)的冠名。
(2、标牌的设置形式主要分为筑物墙面和顶部标牌。一店一手,一单位一牌,设置形式、风格要与周围协调。同一建筑物内有多个标牌的,标牌的设置应统一设计,相互协调,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一致,不得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3、居住建筑部分原则上禁止设置广告牌,不得利用隔离带、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商业性广告牌。
(4、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居民、生产或建筑安全。禁止在门窗内设置玻璃、透明物(窗、玻璃幕墙、观光电梯等)
(5、看板的设置要充分考虑白天和晚上的视觉效果,体现美化亮化。标牌设置不得使用滚动、闪光光源或眩晕材料,照明光源不得朝向来车方向,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1、严格限制建筑物墙面设置标牌。需要切实设置综合性构筑物的,应当事先征得相关居民同意,不得影响居民采光和日照。其字体、颜色、规格、造型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不得破坏建筑物的风格和轮廓。
(2、严格限制屋顶标牌设置,如需切实设置,须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建筑物上部标牌必须为镂空式独立字体和标志,字体高度应与建筑物协调,原则上仅限5米以下不得设置实体纸面标牌。在5层以下的楼层及坡型瓦屋顶、异形建筑物的顶部禁止设置屋顶招牌。
(3、结构物墙面和上部标牌的设置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影响结构物结构的安全和消防安全。业主对设置的广告牌承担安全、检查、维护的责任。
第15条【申请和批准】申请设置应提供以下资料:
(五)使用现有设施的,应当提供设计单位或者安全鉴定单位出具的安全证书。
对于前款所列资料,市城管部门可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得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市城管部门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自然资源,以及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办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未经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需要履行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看到上述信息,我们了解了2014州市招牌设施的基本规定。看到这里,大家也应该了解了2014州市建筑墙面和上部标牌规定以及2014州市户外广告申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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