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联合发文整治互联网广告
发布于 2023-06-15 15:10 阅读()
上网时经常出现的广告,网购上看到的商品广告是重点监控的。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宣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意见》。今年,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网站、互联网交易平台、搜索网站、医疗媒体发布的广告也纳入重点监管和监控范围,对互联网广告提出了特定的管理规定。
根据今年实施意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违法性、低俗不良广告、收藏品、招商广告是整改的主要对象。
现在各种网站上都大量刊登广告,上网时不时出现,夸张、虚假等违法文字也很多。因此,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网站、互联网交易平台、搜索网站、医疗媒体发布的互联网广告也纳入重点监管监控范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届时,工商、信息办公室、粮食局、通信、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广告,如加强对具有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资质的信息网站和商业网站的日常管理,完善互联网和手机传播的淫秽色情和低俗新闻删除互联网上非法性低俗的不良广告等。
未经特别批准在网上发布药品新闻、销售药品的国内网站,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网络新闻服务,拒绝整改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被吊销网络新闻服务营业执照或被吊销备案。
对于互联网广告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要创新广告监管方式,宣传互联网广告监管和执法成熟经验和方法,探索建立互联网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介绍了计划制定网络广告和保健食品研究专项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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