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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于 2024-04-11 14:43 阅读(

最近,小编接到不少南宁用户的咨询,大家都想要知道南宁市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今天找天识广告,的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小编将根据《南宁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南宁市户外广告招牌和招牌设置规划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来给大家做介绍,具体如下:

一、在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除条幅、充气物以外,下同)时,应当在户外广告招牌右下角或者外侧面清晰标注我局颁发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的证号、设置有效日期及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权单位的名称、办公电话(以每一面户外广告招牌为标注单位);已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允许采用安全、美观的方式临时应对,不得影响市容市貌,更新户外广告招牌后应当规范标识。违者将影响延期设置许可,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载体形式、规格、制作材料等内容实施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行为,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内容;确需变更的,设置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我局批准,违者将影响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的颁发或延期设置许可,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需要延续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以我局受理的时间为准),我局将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有效期限届满后,设置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户外广告招牌,违者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户外广告招牌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户外广告招牌、图案、文字、灯光有污损、残缺、严重褪色或者显示不全的,设置人应当及时进行维护、更新。违者将影响延期设置许可,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严禁伪造我局行政许可证件和在户外广告招牌标注假冒许可证号码等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或者不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整改相关存在问题而影响市容市貌的,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建议,我局有权依法不予颁发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证、吊销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或不予延期设置许可,并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为便于上级机关、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城市管理监督机构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事中事后监管,共同营造阳光、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环境,如果你对南宁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方面还有疑问,不妨直接进入找天识广告,的官方网站了解更多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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