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三举措整治户外广告 想学习的朋友看过来!
发布于 2024-04-28 17:55 阅读()
一是加强路面巡查,一经发现非法设立非公路标志及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立即制止,能拆除的及时拆除。
二是主动进行多部门联合行动,对涉及多头管理的立柱广告函告各职能单位,并联合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未整改的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对被拆除广告单位的企业宣传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方针政策,避免其处理过后再立小广告。
截止11月10日,共清除户外广告49面计169平方米,联合工商等部门对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19竿高立柱广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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