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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广告不合规定城管怎么处罚

发布于 2025-06-06 17:43 阅读(

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户外广告就是如此。随着户外广告形式发展的多种多样。车身广告也慢慢的受欢迎起来。跟着小编,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车身广告不合规定城管是如何处罚的

首先,车身广告为什么会城管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一般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必须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车身广告城管处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

扩展资料: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车身广告张贴都是需要取得的合理合法的凭证的,如果不和规定的车身广告,城管处罚也是会下来的。小编提醒大家,不要保佑侥幸心理哦!车身广告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审核,才能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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