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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证的年限是多少

发布于 2025-10-29 14:58 阅读(

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证的年限是多少,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泰州市政府颁布了《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今后,相关企业和店家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均得守规矩,如果遵守规定,就会被纳入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失信榜单,据小编了解,还将面临最高五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罚款。

《办法》明确,所有户外广告设施要纳入监管范围。

今后,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设置店招标牌应当向所在地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办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夏建洲介绍,《办法》中对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情形及具体处理措施予以明示,城管部门将根据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例如: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最高可罚款5万元;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单位未在规划设计方案中预留沿街新改扩建(构)筑物店招标牌设置位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

《办法》还对不同情形的户外广告设置期限进行了细化:电子显示屏和利用市政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公益性的不得超过活动截止日期,商业性的不得超过三十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围挡广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

“户外广告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在外,风吹雨打,极易生锈、腐蚀、脱落,未经定期检查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夏建洲说,为避免户外广告设施成为各种安全监督检查中被“遗忘的角落”,《办法》明确了设置人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城管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也应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类似顽疾有望得到根治。

《办法》首次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纳入城市治理诚信体系,规定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置人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管理,并具体列出拒不履行公益宣传义务、设置店招标牌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拖欠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款、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等失信行为。

不难看出,泰州市户外广告办法对其设置证的年限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想必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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