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看完明明白白
发布于 2024-06-09 17:14 阅读()
周口,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周口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太昊伏羲氏在此建都,炎帝神农氏播种五谷,开创了中华民族的 远古文明。想在周口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请先了解周口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
一、周口市户外广告范围定义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包括: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招牌等广告;利用车体、墙体、护栏设置的广告;充气浮动广告、流动宣传广告、施工标志宣传牌;各类布质宣传条幅。
(二)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二、周口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生活,影响道路畅通,损害市容环境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和风景名胜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利用电线杆、灯杆、建筑墙面等张贴小广告的;
(六)利用违法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
(七)其它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三、周口市设置户外广告应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广告牌距高压导线净距不得小于米,距低压导线或电话线净距不得小于米;
(二)广告牌外沿距建(构)筑物立面不得超出米;
(三)设在人行道上的广告牌距地面不得低于米;
(四)市区消防通道上空米以下,宽米以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五)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责任。
四、周口市申请户外广告的流程
第十四条 设置户外广告申请程序:
(一)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彩色效果图、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市城市管理局接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意见;
(三)经审查合格后,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广告、占地广告,由市城市管理局签发意见, 移交市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并报市规划委员会许可,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其它户外广告由市城市管理局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四)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周口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的部分介绍了,相信本文能给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感谢您对找天识广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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